为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,提高创新创业能力,深化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改革。现启动2024-2025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(校级)项目(以下简称“大创项目”)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建设原则及管理组织形式
项目建设应秉持“兴趣驱动、自主实践、重在过程”的原则,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和设计实施方案,独立完成项目。
院系面向学生开展大创项目申报专题宣讲活动,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申报。申报项目可纳入本院系级项目培育,择优推荐校级立项。
二、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
(一)大创项目包括“创新训练项目”、“创业训练项目”和“创业实践项目”三个类别。具体如下:
1.创新训练项目:由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申报,申报者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项目设计、完成项目准备、实施项目管理。项目要求创意新颖、目标明确、具有创新性、可行性和现实意义。
2.创业训练项目:由在校本科生团队申报,团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创新性创业项目准备,包括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和分析、参与企业实习、参加创业竞赛活动、编写创业实践报告等。项目要求具有创新性、可操作性并具有未来成长潜力。
3.创业实践项目:由学生团队申报(成员可以包含校友),创业团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,基于创新成果,捕捉市场机会,进入校内外孵化基地开展产品研发、市场测验、项目推介等创业起步实践。项目要求具有创新性、市场可拓展性和商业价值。
可以从以上三类项目遴选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(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说明详见附件1),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推荐项数不超过本院系推荐校级项目申报数的5%,对于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院系应重点评估、重点培养、重点考核。
(二)项目选题及实施方案要求
1.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,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,或由指导教师提出选题供学生选择。
2.已申报过的往届大创项目不得重复申报。但是,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。
3.大创项目作为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,项目实施方案应遵循可行性原则,确保立项后整个团队能够在研究周期内持续投入时间和精力,按所设定的路线图完成建设任务、实现预期成果。
三、学生及指导教师要求
(一)学生要求
1.对所申报项目具有浓厚兴趣,且具备良好的科研创新意识和相应专业基础素质,学有余力,能够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完成项目研究计划。考虑到项目训练所需学生专业知识积累和精力,为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完成结题验收,因此,不建议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申报。
具体项目申报人数要求为:
(1)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(不超过5人)。
(2)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(不超过5人)。
(3)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(不超过10人)。
2.由学生自愿结合组成项目团队,成员基本稳定,专业、能力结构较为合理。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,支持学生跨学科、跨专业组队申报。
3.无法完成上年度大创项目结题验收的学生不得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。
4.同一学生只能担任1个项目的负责人,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最多参与2个项目。
(二)指导教师要求
1.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邀请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。指导教师可以为本院系的教师,也可以来自校内其他院系或和学校合作单位人员联合指导。“创业训练项目”和“创业实践项目”实行双导师制,即一名校内教师、一名校外(企业)人员,需提交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校外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”(见附件2)。
2.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,全程负责项目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。
3.同一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4项。
四、材料提交时间及安排
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选题、确定实施方案并填写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》(格式见附件4)及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(如论文、专利、获奖证书等)。
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7号(周一)下午18:00前将“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》”和项目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打包(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大创申报+项目名称”)发送至邮箱safkczx@163.com。
注:大创项目申报QQ咨询群:710991473(进群填表即可报名)
附件1: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说明.doc
附件2:大学生创业项目校外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(模版).docx
附件3: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(学生填).docx
附件4: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参考标准.docx
责任编辑 宣传中心 郭铭